顺从主命令

扫罗作王初期, 下令铲除国中一切交鬼与灵媒. 但过后, 他的私人和公开生活愈来愈糟, 离神愈来愈远. 撒母耳死后, 非利士大军在基利波与扫罗军队交战. 当扫罗从耶和华那里得不着任何言语, 他竟向隐多耳一名交鬼的妇人求问(扫罗当时改了装, 妇人起初认不出他是扫罗). 当妇人提醒说扫罗曾下令除灭全地的女巫, 扫罗却保证说: “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 你必不因这事受刑”(撒上 28:10).
此处的教训清晰: 人有一种倾向, 在迎合自己心意的时候, 他们就向主顺命. 若不再迎合, 他们能够随时想出种种的借口, 支持自己想做的事. 我是说“他们”吗? 也许我应该说“我们”. 我们都有逃避责任的倾向. 当我们不想顺从时, 就设法把它歪曲, 设法把它解掉.
举个例子: 对于妇女在召会中的地位, 圣经有清晰的命令(林前14:34,37: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 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 因为不准他们说话… 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 可是, 这命令似乎与今天时兴的女权运动发生冲突. 那么人怎么做? 他们说那些命令是基于当时的文化, 并不适用在我们现代人的身上. 如果我们接受这种释经原则, 我们可以几乎废掉圣经中的每一个教训.
有时, 我们读到一些当头棒喝的经文, 如果我们觉得作门徒的条件要求过分, 我们会说: “主耶稣的意思不是说我们‘应该这样做’, 只是要我们‘愿意这样做’就行了.” 我们根本不愿意去实行, 光说只是欺骗自己.
我们可能会坚决按着圣经的严肃要求对犯罪的人施行管教; 可是当犯罪的人是我们孩子、亲属或朋友时, 我们竟坚持要求从轻发落或妄顾不理. 另一种方法, 就是擅自把圣经的命令分为“重要”和“不重要”. 那些“不重要”的可被妄顾, 或起码这是我们对自己说的. 在这一切虚假的理论中, 我们实际上是“强解(圣经)… 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神要我们服从祂的话, 无论迎合我们与否. 这是得福的途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