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优先! 神第一!
倘若我们把创世纪1:1的头三个字与经文其他的字分开, 它们就形成了一句人生的口号, 就是“神第一” (意即“给神优先或首先的地位, 以神为首为先”, 注: “起初”也可译作“第一、首先”, God first). 我们在第一条诫命找到这句话, “除我以外, 你们不可有别的神.” 没有任何人和任何事可以取代又真又活之神的地位.

在以利亚和寡妇的故事中, 我们可以找到这口号的教训. 当时寡妇只有足够剩余的麵和油来供应她和儿子最后的一餐. 寡妇说: “我指着永生耶和华你的神起誓, 我没有饼, 坛内只有一把面, 瓶里只有一点油. 我现在找两根柴, 回家要为我和我儿子作饼. 我们吃了, 死就死吧”(王上 17:12). 奇怪的是, 以利亚竟说: “不要惧怕. 可以照你所说的去作吧. 只要先为我作一个小饼拿来给我, 然后为你和你的儿子作饼”(王上 17:13). 虽然这句话听来好像很自私, 但其实不是, 以利亚是神的代表者, 他所说的意思是: “你只管把神放在第一位, 而你在生命上所需的供应必不会缺乏.”
多个世纪以后, 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也有同样教训,祂说: “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 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 6:33). 生命的中心和优先权, 应该是神的国和祂的義(注: “神的义”可指神看为正确之事). 救主耶稣在 路14:26再次发出祂优先的要求: “人到我这里来, 若不爱我胜过爱(“爱我胜过爱”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 就不能作我的门徒.” 基督必须得着“第一、首先”(first)的地位.
可是, 我们怎样把神放在第一位? 我们有自己的家人要照顾, 有世俗的工作要关心, 有千千万万的责任向我们伸手, 要求我们给于时间和供应. 事实上, “把神放在第一位”的意思是: 借着一种至高的爱来爱祂, 爱到什么程度呢? 爱到相比之下, 所有其他的爱都变成恨(注: 这是为要强调两者极大的对比).[1] 把这意义应用在实际生活中将会有何表现呢? 答案是: 我们会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物质视为神托付我们的东西, 只注重那些可以贡献于祂国的事物. 要给永恒的事最高的优先地位, 要谨记: 有时好事也会成为最美之事的仇敌(good things are sometimes enemies of the best, 例如把太多时间花在合法的运动、消遣、学业、事业等等, 失去参加聚会、事奉和敬拜神的良机, 所以说这些“属世好事”反而敌对“属天美事”, 使信徒失去永恒福气, 编译者按).
人最佳的利益是在乎他与神有没有正确的关系. 这个正确的关系就是以神为先, 让神高居首位, 得着第一位! 当人将神放在第一位, 他也会遇上一些困难, 可是他的生命将是美满的, 充满成就. 不过, 若他把神放在第二位, 他得着的只是困难 — 在世只是毫无永恒价值的存活, 这样的度过一生是何等悲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