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蒙召时的身份

当一个人成为基督徒, 他也许会认为他与以前的一切从此一刀两断. 为了纠正这种想法, 使徒保罗列出规矩, 人应该守着他得救前的身份. 让我们一起来思想这条规矩, 看看它所蕴含的意义之错对.
从经文的上文, 我们知道它是应用于特别的婚姻关系上. 情况是, 两个配偶中一个得救, 一个还未得救. 信徒应该如何处理? 他应否与配偶离异? 保罗说, 不可这样. 他应该保持婚姻关系, 盼望他的另一半因他的见证而信主得救(林前7:10-16).
总的来说, 保罗的规定是: 归信主而得救并不抹煞得救前圣经没有明显禁止的关系和交往. 例如, 一个犹太人不用寻求外科手术去消除他身上作为犹太人的记号 — 割礼. 又例如, 一个信主的外邦人也不用接受割礼使自己与异教徒有所分别(林前7:18-19). 身体上的特征或记号并不真正重要, 神要看见的是人对祂的命令所表现的顺服.

一个人在重生时是个仆人, 他不应该背叛他作为仆人的身份, 以致给自己带来麻烦和刑罚. 他可以同时作一个奴仆, 又作一个好基督徒. 对神来说, 社会地位和阶级分别并不重要. 不过, 奴仆若能从合法的途径获取自由, 他是可以这样做的(且是更好的, 林前7:21).[1]
我们看完保罗规定的意义,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一些重要的例外. 例如, 一个从事有问题职业的人应否仍操故业. 如果一个人是在酒吧调酒, 或经营妓院, 或赌场, 他借着属灵的本能, 便知道自己应该停止这些不法的事.
另一个例外是与宗教的联系有关. 一名刚重生得救的人必定不可继续留在一些与基督信仰重要道理相违的制度之下. 他必须从任何羞辱救主的“教会”分别出来. 这种例外也适用于那些基督的名被禁止, 甚至不受欢迎的社团会籍. 信徒若要对神的儿子尽忠, 就要脱离这些错误.
总而言之, 信徒应该守住信徒蒙召时的身份, 除非那身份是罪恶和羞辱主的. 他不必与信主得救前的交往断绝一切联系, 除非它们是神的话语所明明禁止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