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自己不能做什么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第5章兩次說祂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在第19节, 祂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唯有看见父所做的, 子才能做. 父所做的事, 子也照样做.” 然后在30节, 祂又说: “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我怎么听见, 就怎么审判. 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 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 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第一次读到这些经文时, 我们会感到失望. 经文好像告诉我们, 主耶稣的能力有限, 就像我们一样. 但如果祂是神, 正如祂自称的, 祂必定是无所不能. 祂怎可以说凭自己不能做什么? 事实上, 福音的仇敌曾利用这些经文来证明主耶稣只不过是人, 饱受人性的限制.
但请进前来看! 我们的主不是论到祂肉身的能力, 祂所强调的是: 祂对父的旨意完全委身, 祂不能随自己的意思做什么事. 除了神的旨意, 祂别无他想.
你和我不能说凭自己不能做什么. 很多时间, 我们离开主独立行事. 我们没有求问祂就自己行事, 我行我素. 我们明知做某件事是犯罪, 但仍然给试探留地步. 我们拣选自己的意思过于神的旨意. 这些事都是主耶稣“不能做的”(因为祂喜爱遵从父神的旨意, 完全讨祂喜悦).
因此, 经文所指的, 不是耶稣基督(在神性上)的软弱和有限, 所证实的刚好相反 — 祂的神性是完美的! 细看全文, 我们就不会断章取义. 主耶稣所说的是: “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唯有看见父所做的, 子才能做; 父所做的事, 子也照样做.” 换言之, 子不能离父独自行事, 可是父所做的, 子都能做. 这是一个“与神同等”的宣称(参 腓2:6).[1]
然后在30节, 主耶稣说: “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我怎么听见, 就怎么审判. 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 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 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 在作决定方面, 主耶稣只根据从父所接受的指示, 而祂对父旨意的完全顺服, 就保证了这些决定是正确的(因为神是绝对公正的, 参 申32:4; 诗89:14).[2]
巴克斯特(J. Sidlow Baxter, 另译: 巴斯德)[3]指出, 这段经文包括基督7次自称与神同等.


J. Sidlow BaxterJ. Sidlow BaxterJ. Sidlow BaxterJ. Sidlow Baxter工作方面的同等: “耶稣对他们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唯有看见父所做的, 子才能做. 父所做的事, 子也照样做”(约 5:19).


知识方面的同等: “父爱子, 将自己所做的一切事指给祂看. 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祂看, 叫你们希奇”(约 5:20).
复活方面的同等: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 使他们活着, 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 5:21); “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 时候要到, 凡在坟墓里的, 都要听见祂的声音, 就出来.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 5:28-19).
审判方面的同等: “父不审判什么人, 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 5:22); “并且因为祂是人子, 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 5:27).
尊荣方面的同等: “叫人都尊敬子, 如同尊敬父一样. 不尊敬子的, 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 5:23).
重生之能力方面的同等: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那听我话, 又信差我来者的, 就有永生, 不至于定罪,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 时候将到, 现在就是了, 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 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 5:24-25).
自我存在的同等: “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 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6).
我们的救主不是一个柔软、脆弱、能力有限的受造之物, 而是那位在肉身显现、无所不能的神![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