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默示, 民就放肆

今日经文的前部分是“没有异象(或作: 默示), 民就放肆”. 一般上, 这节经文被解释为: 人做工必须朝着目标! 我们心里必须有特定的计划, 对于所要的事物和所行的步骤必须清晰明确.
可是这里的“异象”(KJV: vision)一词, 意思是“从神而来的启示”(a revelation from God), 而“放肆”一词意思是“脱开束缚”. 因此, 这节的意思应该是: 无论在哪里, 若神的话不被认识和尊重, 百姓会变得更加狂野.
我们可从下半节的经文对照而看见: “唯遵守律法的, 便为有福”(KJV: “…he that keepeth the law, happy is he”, 箴29:18). 换言之, 蒙福的道路是在服从神的旨意, 而祂的旨意可以从祂的话语中找到.

让我们来想想经文的前半部: 当百姓放弃神的知识, 他们的品行变得无法控制. 作一个假设: 当一个国家背离神, 按着进化论的过程来解释一切, 宣传人纯粹从大自然产生, 而不是那位超自然者所创造. 如果是这样, 伦理标准就算不得什么了! 我们所有的表现只不过是自然的必然后果. 正如伦吾(Lunn)和李安(Lean)在所著的《新道德》(The New Morality)一书所指出: “如果第一课所谓的细胞是借着一个无生命的星球上纯自然过程产生, 如果人的思想只不过好像火山所产生的自然力量和物质力量, 我们指责南非政要搞种族分离, 就好像指责火山爆发熔岩.”
如果神的话语被人拒绝, 是非对错就没有绝对的标准. 道德真理靠个别和团体来厘定, 人民成为判定自己品行的法官. 他们的哲学是: “如果你觉得好就做”、“人人都这样做”, 就成了所需的“合理事实”(即找借口, 将它“合理化”).
因此, 百姓就放肆, 在淫乱、奸淫和同性恋上放纵自己. 罪案和暴力的数字惊人地上升. 商界和政府内部充满贪污和腐败. 撒谎欺骗成为“可被接受”的表现. 社会组织架构就因此瓦解!
“… 唯遵守律法的, 便为有福”(箴29:18). 虽然全世界变得狂野, 个别信徒却可以借着相信和服从神的话找到美好的生活. 这是唯一可行的生活之道.[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