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舍来到察出实情

经文的前部分指出我们大多数人常犯的错误. 有事情发生, 找证据来支持自己是对的, 这是自然不过的. 例如, 我们会隐藏一些不利于自己的真相, 只强调自己好的一面.
我们用自己的长处比较别人较明显的短处, 把自己行为上的责任推在别人身上, 替自己公然所犯的错分配借口. 我们把事实扭横折曲, 直到几乎使真相面目全非. 我们使用极富感性色彩的字句给自己描绘更有利的图画.

亚当埋怨夏娃, 他向耶和华说: “那人说: ‘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 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 我就吃了”(创 3:12). 夏娃则投诉魔鬼, 如经上所记: “耶和华神对女人说: ‘你做的是什么事呢?’ 女人说: ‘那蛇引诱我, 我就吃了”(创 3:13).
扫罗替自己爱惜亚玛力的羊群和牛群的叛逆辩护, 编造了以下一个敬虔的出发点: “百姓却在所当灭的物中, 取了最好的牛羊, 要在吉甲献与耶和华你的神”(撒上15:21). 与此同时, 他也把责任推到百姓身上.
大卫向亚比米勒撒谎, 为要骗取武器: “大卫问亚希米勒说: ‘你手下有枪有刀没有? 因为王的事甚急, 连刀剑器械我都没有带”(撒上 21:8). 事实上, 大卫并非办理王事, 而是逃避扫罗王.
井旁的妇人也隐藏真相, 她说: “我没有丈夫”(约 4:17).[1] 其实, 她已经有了五个丈夫了, 现在与她同居的男人她没有与他结婚.
事情就是这样! 因为我们的堕落天性来自亚当, 当我们要申明自己的事情, 要完全客观, 是十分困难的. 我们的倾向是用最有利的光线来照亮自己. 对自己生命中的罪, 我们会仁厚地对待, 但对别人所犯同样的错, 则强烈谴责.

箴言18:17说: “先诉情由的, 似乎有理; 但邻舍来到, 就察出实情”, 意思就是, 当他的邻舍有机会作证, 他会更准确的把事实说明. 他会把所有粉饰和自辩完全暴露, 修正故事的歪曲成份.
最终, 神是我们的“邻舍”(意即那位真正“察出实情”者) — 祂如那把“烛光”照亮了暗中的隐情, 显示了我们心中的思念和主意(比较“神的道”的相同功能, 来4:13).[2] 神就是光, 在祂毫无黑暗. 如果我们与祂行在光明中, 我们必须诚实, 在我们所有的见证上光明正大, 甚至愿意承认自己的过错.[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