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强解圣经

范戈德博士(Dr. P. J. Van Gorder)常举的一个例子, 他说, 有一个木匠店的招牌, 上面写着: “这里专门处理扭曲和翻折的工序.”(All kinds of twisting and turning done here) 这不单是木匠的强项, 许多表面认信的基督徒(professing Christians)也善于把圣经扭曲翻折地曲解, 来迎合自己. 正如我们上述的经文所说, 有些人还把圣经故意强解, 结果自取沉沦.
我们每个人都好像是“找借口的专家”, 例如, 利用某些可信的解释, 或提供某些可取的动机, 来给我们那些叛逆行为做借口. 我们往往尝试歪曲圣经来迁就自己的行为表现. 我们给自己的品行和态度提供似是而非却是不真实的理由. 以下是一些例子:
一个基督徒商人知道, 向信徒采取法律行动是不对的, 如经上所记: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 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 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 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你们彼此告状, 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 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 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 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林前6:1-8).[1] 然而, 受人指责的时候, 那个基督徒商人竟然坚持要采取法律行动, 说: “是的, 不过这人罪有应得, 主是不会让他逃脱的.”
珍妮准备与约翰结婚, 她明知他不是个信徒. 当一位基督徒朋友提醒她, 圣经在哥林多后书6:14禁止她这样做时,[2] 她却说: “是的, 不过主吩咐我与他结婚, 好使我能领他信主.”
格伦(Glen)和露丝(Ruth)说自己是基督徒, 他们没有结婚就同居. 当格恩的朋友指出这是淫乱的行为, 而淫乱的是不能进入神的国(林前 6:9-10),[3] 格恩却回答: “这只是你的说法. 我们彼此深深相爱, 在神的眼中, 我们是已经结婚了.”
这里有一个基督徒家庭, 他们生活奢华挥霍, 尽管保罗的教训是要我们生活平淡, 有衣有食就当知足(提前 6:8),[4] 他们却以一句陈腔滥调的话来回答: “让神的百姓好好享受, 没有什么会太过份.”
又或者说, 有一个贪婪的生意人, 不择手段地囤积财富. 他的人生哲学是: “金钱本身没有罪, 贪财才是万恶之根”(提前6:10),[5] 却没想到自己可能是那个贪财之人.
人试图给自己的罪编出更好的解释, 漠视圣经的定义. 当他们定意要违背神的话时, 借口总是头头是道.[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