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志, 就必晓得!

《现代英文译本》(Today’s English Version)把约翰福音7章17节的首半节译作: “无论谁愿意做神所想的, 就必晓得…”(Whoever is willing to do what God wants will know…). 这是一个奇妙的应许, 如果人真心想知道, 神会给他看见!
当一个罪人穷途末路, 在深切的绝望中诚恳祷告说: “神啊, 求袮向我显示袮自己!” 神必定让他如愿以偿. 这是个必蒙应允的祈祷.
生活在西南部山洞的一个嬉皮士(hippie),[1] 准备了结自己的生命. 因他曾在酒精、毒品、性慾和诡秘敬拜的事上寻求满足, 但生命仍然是一片虚空. 他无法摆脱自己可怜的厄运.
有一天, 他在山洞中抱膝苦叫, 哀求神说: “神啊 — 如果真的有神 — 求袮给我显示, 否则我就自杀.” 不出10分钟, 一个青年基督徒“恰巧”路过, 他把头探进洞口, 看见这位隐居的嬉皮士, 就对他说: “请问阁下介意我跟你谈谈主耶稣的事吗?”
相信你已猜到事情的结局. 是的, 那位嬉皮士听见福音的好消息 — 相信主耶稣基督便得救恩, 所以他去到救主面前, 获得罪的赦免, 蒙神悅纳, 得着新的生命. 他之前从内心深处发出祷告, 神听见他的祷告, 并应允了. 我从没有听过这样诚恳祷告的人, 他们的心灵还会得不着主特别的显示.

当然, 这应许同样发生在基督徒身上. 如果他真诚想知道(并向神祈求)有关神对他人生的旨意, 神就会让他知道.[2] 如果他真诚想知道召会交通(指召会信徒相交团契方面, church fellowship)的正确道路,[3] 神必让他知道. 无论那需要有多大, 如果我们以“遵行祂旨意”为至上, 神必定会成全. 那拦阻我们真正认识神心意的“墙”, 就是我们缺乏迫切的渴望(desperate desire, 特指缺乏迫切渴望去遵行祂的旨意).[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