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里认、心里信
这节广受欢迎的福音经节建基于两个基础真理, 是堕落罪人难以接受的 — 主耶稣成为肉身和荣耀复活. 人若不接受这些道理和它们所表征的意义, 就不能得着救恩.

首先, 我们必须用口承认主耶稣是主, 就是承认那位在伯利恒马槽出生的不是别人, 乃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3:16). 主耶稣的神性是全盘救恩计划的要素.
第二, 我们必须心里相信神叫祂从死里复活. 可是, 不只是相信主耶稣复活这简单事实, 它更包括主耶稣死在十字架代罪的事实. 基督背负了我们犯罪后该受的刑罚, 忍受了神的愤怒, 这本该是我们永远承担的. 在祂死后第三天, 神叫祂从死里复活. 祂的复活是一个证据, 证明神完全满意基督为我们的罪牺牲所成就的工作.
一旦我们接受祂为主、为救主, 圣经说我们就必得救. 但可能有人会问: “为什么先提的是承认, 而不是相信? 我们岂不是先相信主, 过后才承认主吗?” 在第9节, 保罗强调主耶稣成为肉身和复活这两件重要的事实, 保罗是按其发生的次序来排列: 先是主耶稣成为肉身, 而祂的复活是33年后所发生的事.
在下一节(罗10:10), 保罗把相信放在承认之先, “因为人心里相信, 就可以称义; 口里承认, 就可以得救.” 这里是强调我们重生时所发生的次序. 首先, 我们信靠救主, 得称为义, 然后我们公开承认我们已经接受的救恩.
我们面前的经节单纯不杂, 永久长新, 难怪孩童喜爱歌唱道 (注: 它是一首主日学的英文诗歌):[1]







































